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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遇见你

          就这么离开吧,对谁都好,是不是可忍住不联系,忍住想念呢!
          假如没有遇上你,我会不会有另一种际遇和人生呢?但不管有没结果,我还是情愿和你相逢。
          我们之间剩下了回忆,不想刻意的去忘记,等有一天我猛然想起,我曾经爱过你,那么我想我就是已经忘记了!
          看到你幸福,我笑了……
           

    我~他~

        5年了,5年来在他眼里一直那么的坚忍,坚忍到他结婚的时候,还可以面带微笑说:恭喜! 
        以为可以坚持住,但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还好,趴在肩膀上,尽量让自己抬头看天空,这样泪就可以倒流了!
        

    吃冰的季节

          或许是怕夏天的原因,我对冰品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好感。从上托儿所时吃冰棍,到上幼儿园吃冰砖,再到上小学时吃脆皮雪糕和圆筒冰淇淋……每年的夏天,吃冰是我最开心的事。
          虽然现在菠萝水冰已经不生产了,但它在我的脑海里依然占据着一个位置。小时候和邻居小朋友一起吃冰的样子,哈哈……巴不得自己手上的是舔不完的,后来呢,中学时男同学买着菠萝水冰在校门口等你,那种纯真的小甜蜜估计一生也只有一次了!再后来就没有吃过菠萝水冰了,直到那年去日本,他带着我瞎逛,偶然在一街角看到类同菠萝水冰的,他买了好多回住处,也许是心情不同,竟没有吃出以前的那种味道了……却有了分离的味道,原来分手也可以是这种方式!
         喜欢吃冰淇淋,所以家里经常会有“囤货”。但最喜欢还是刨冰。细细绵绵的冰上,是各式色彩缤纷的时令水果,混合商家秘制的调料,不消多说,美味啊,所以呢,经常在周末和三两好友享受刨冰带来的清凉气息。
         偶然一个人去享受一份芋头红豆冰,淡紫色的芋头,入口即化的红豆,单看颜色就“秀色可餐”了。不知不觉肚子竟也饱了,原来吃冰也可以吃饱,不由得微笑,幸福原来这么简单~!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我年轻过你亦如此
      
    Remember when I was young and so were you
      时光静止你我除爱别无所知

      
    And time stood still and love was all we knew
      我之初恋,亦是你的

      
    You were the first, so was I
      你我缠绵后你潸然泪下

      
    We made love and then you cried
      曾几何时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你我山盟海誓怡然漫步

      
    Remember when we vowed the vows and walked the walk
      心灵相交,共创美好,已然艰辛

      
    Gave our hearts, made the start, it was hard
      我们经历成长,生活坎坷

      
    We lived and learned, life threw curves
      有过快乐,有过心酸

      
    There was joy, there was hurt
      曾几何时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旧人故去新人坠地

      
    Remember when old ones died and new were born
      世事变迁,分分合合

      
    And life was changed, disassembled, rearranged
      你我相聚,散去

      
    We came together, fell apart
      我们心碎彼此

      
    And broke each other’s hearts
      曾几何时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轻轻小脚拍出动人乐曲

      
    Remember when the sound of little feet was the music
      周复一周你我随舞

      
    We danced to week to week
      重燃爱火,找到信任

      
    Brought back the love, we found trust
      承诺我们永不放弃

      
    Vowed we’d never give it up
      曾几何时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而立之年觉老

      Remember when thirty seemed old
      如今回首,不过垫脚坚石

      
    Now lookin’ back, it’s just a steppin’ stone
      曾经步步攀登终修得此

      
    To where we are where we’ve been
      说过你我总能重来

      
    Said we’d do it all again
      曾几何时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我们设想你我白发之时

      
    Remember when we said when we turned gray
      子女长大离巢之时

      
    When the children grow up and move away
      我们不会伤感,你我欣然

      
    We won’t be sad, we’ll be glad
      只因与你厮守此生

      
    For all the life we’ve had
      我们忆起曾几何时

      
    And we’ll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

      
    Remember when
      曾几何时

        Remember when  

    有书赶快读

          周末朋友邀约到他家小坐,不禁为其书房内那成套成套分类摆放的藏书而赞羡不已。信手抽出几本一看,崭新的程度与书店里摆放的没有什么两样,于是,我便问:“这些书是你的吗?”“是啊,都买一年多了,没时间看,反正书是自己的,今天不读,明天读,来日方长嘛!”
          朋友的话,不禁使我想起朱光潜先生说过的一段话:“此身应该而且能够做的事,就此身担起,不推诿给别人;些时应该而且能够做的事,就些时做,不拖延到未来。”我想做事情如此,读书也应该如此。倘若你真正觉得自己在知识老人面前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那么,你就应该有书赶紧读。这样每日都会有所知,有所进步,有所提高。
         有的人认为,当前是市场经济,要讲物质利益,读不读书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认得一个“钱”字就可以了。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人固然有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但是,如果被物欲所控制,一味追求享受,任精神之园荒芜,抑或有意无意逃避精神需求,人生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大半。这正如林语堂比喻的:“人不读书,等于把自己幽闭在牢房里,即令活动,也只能接触到周遭有限的人和物;而读起书来,就如逃离了牢狱,出门旅行。”
          邓拓有句名言:“有书赶快读。”不论是自己的书,还是借的书,都要认真阅读,而且尽快阅读。有些书本“块头”大,内容多,无法全读,起码也应该扼要地翻阅一遍,知道它的内容,以免将来要,临时“抓瞎。”
          书给人以智慧和力量,它不应该成为附庸风雅的摆设。朋友,让我们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赶快阅读,增长知识,充实人生。
     
     

    你迷恋他的什么

          昨晚日本朋友来电,那家伙告诉我说,在日本,木村拓哉连续多年在日本被评为“愿意跟他上床的性偶像”第一名。呵呵……最初这种性幻想还有点幼稚的感觉 ,但现在女人也可以轻易的接触到许多色情的影像,因些,对于男人身上每个部位,女人的性幻想越来越具体,跟以前如果看到男人的某些性感部位会觉得自己变态大为不同,现在许多女人对于男人的身体零件都抛以热烈的视线,而且许多女人还能激荡起欲望。
        突然在想,男人的哪些部份最性感呢?据了解,每个女人喜欢的部位都很不同,我有个朋友居然很喜欢男人的光头,她相信这样的男人性能力很强,尤其是她见到后头部圆圆的光头,会有冲动想要摸那刚用刮胡刀刮得光滑的光头。不过,不是每个光头都性感的。所以男人要剃光头要有自知之明才行。
        女人会爱男人的部位很奇妙,喉结也是其中之一,大概因为这个零件女人没有吧。许多女人觉得男人咕咚咕咚喝水的样子最性感,从远处眺望都会觉得这个男人很有男人味;或是有的男人在说话、唱歌时喉结动得很厉害,女人会很兴奋,心跳加速,不断吸气,甚至想要去触摸或轻咬男人的喉结。
        也有女人喜欢男人的锁骨,但必须是很大块、很粗壮、很有雄性气氛的,许多女人表示,看到时都会想用舌头去舔;有的男人并不清瘦,但锁骨非常清楚,会让女人觉得这男人身体很结实,也有女人喜欢从头部到锁骨的线条;有的男人在办公室因为太热而解开领子以及胸前的扣子,露出壮观的锁骨时,也会让女人想入非非,想像着用脸颊去贴他的锁骨……呼呼……女人的性幻想热度,已经开始不见得输给男人了。
        位于温带而男人又都穿西装上班的日本,女人要看到男人的锁骨相当不容易,但是在办公室的时间很长,要看到男人的手很容易了。许多女人看到男人手背浮出的血管,就想抚弄把玩,或是很想用手指按捏一番,大概摸了就知道很有弹性;手背、手腕的血管浮出来,会让人觉得这男人精力充沛,大概在床上也会表现不错吧!有个女朋友在青春期时看到有位男老师的血管浮出,让她暗恋不已,之后她就成了男人手背血管的俘虏了。
        男人的手最受女人瞩目的部位,其实是手指,许多女人喜欢修长的手指,觉得这个男人的手一定很巧,因此钢琴师,吉他手的手指都会非常迷人,但手指只是修长也不得,指甲还要修剪得非常短而整洁。
        也有女人爱上男人的薄薄的嘴唇,看了就想亲吻;也有女人居然爱上男人的鼻头;有些女人专攻男人身上的体味,而后颈、胸膛等都是最能嗅到男人气味的部位,会让女人好想轻柔的抚摸、依偎、当然胸膛必须是结实而有肌肉的才够格!
        男人的臀部也是性感地带,或许下半身是最直接的吧。坚挺紧缩而有肌肉以及适度脂肪的臀部,会让女人很想触碰,甚至抓一把;常常以为只有男人想摸女人的臀部,其实女人对男人也不是全没这个野心的,尤其是对不轻易下垂的男人臀部。(哈哈……我有点这个倾向)
        易让女人产生性幻想的其实不仅止于男人的体味或肉体部位,也包括了男人身上的一些小物,例如领带,当男人摇晃领带或利落地解下领带时也会让女人有性冲动。这或许是女人的心情得到解放,才会无所不激情吧!

    怎么了

        自己是怎么了,没有头绪,没有方向!
        一度的情绪低落!  变得脆弱!
        昨天和一个远方的朋友聊天,竟然哭了,呵呵……曾以为自己都不会再哭泣了呢!原来自己还有泪!